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

    重庆市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

    2023年11月24日,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市长、市规划委员会主任胡衡华主持召开市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。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鸣波,副市长江敦涛、商奎出席会议,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委员参加会议。

    会上,总队汇报了本轮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背景及过程,并就全市消防救援发展现状与问题、规划目标、城乡消防安全布局、队伍体系布局、设施体系布局、数字消防、消防设施用地落实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。

    胡衡华市长对消防救援工作和消防专项规划给予高度肯定,指出消防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领域的重要专项规划,构建城乡全覆盖、区域协同联动的消防救援体系,对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、指导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、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、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胡衡华市长要求,要按照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要求和现代化新重庆目标定位,突出除险清患导向,高水平编制、高标准实施消防专项规划。一是围绕山地特征布局消防设施和力量。针对重庆山形地势复杂,高层建筑、地下工程、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风险较大,应急救援任务重的特点,因灾制宜规划专业消防救援队伍,提升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。二是围绕“全灾种、大应急”任务要求构建消防救援体系。主动适应消防救援职能转变,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,统筹火灾、地质灾害、洪涝灾害等各类灾害事故构建消防救援体系,建好建强专业救援队伍。三是围绕“城乡一体”完善市域、区县、镇街消防规划体系。立足构建全域覆盖的消防安全空间格局,完善市域城乡消防体系规划,编制好区县消防专项规划,推动消防规划有序实施和支持保障重大消防设施落地,更好服务支撑平安重庆建设。

    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作为1990年以来第四轮消防规划,自2021年起与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,规划消防设施用地全部逐一进行选址论证并制定《消防设施规划控制图则》,纳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张图”管理,重大消防设施全部纳入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”规划管理。《规划》全面落实《“十四五”国家消防工作规划》部署,在中心城区规划陆上消防站229个,在轨道交通线路规划专业消防站6个,在长江、嘉陵江水域规划水上消防站9个,在市域规划西部灾害应急救援联动中心、消防救援职业技术学院、航空消防站、消防大数据运营和灾备中心、火调技术中心、消防安全科普教育中心等重大设施。《规划》根据灾害空间分布,将专业救援力量就近布局到城市消防站,建设13类381支专业消防救援队伍,努力构建支撑重庆目标定位,适应“全灾种、大应急”任务要求的陆、水、空、地下“四位一体”消防救援体系。

    下一步,总队将按规定程序推动《规划》报批落地,以高质量消防规划推动重庆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。